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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听证进校园,以案释法助迷途大学生摆正青春航向
时间:2024-0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听证是以公开促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而上门听证则是深化“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近日,我院在办理在校大学生朱某某故意伤害一案过程中,充分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主动作为,把矛盾化解贯穿至办案全过程,将公开听证会开进大学校园,以案释法,以发生在大学生身边的真实案例进行法治宣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生活琐事不相让时逞强引刑案

2023年4月某日,在校大学生朱某某与被害人孙某某在宿舍内,因琐事发生争吵,双方互不相让,争执过程中,朱某某挥拳打在孙某某脸部,致孙某某鼻部受伤。经司法鉴定,孙某某之损伤为轻伤二级。朱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涉案当事人也由此积冤较深。

2.公开听证进校园以案释法效果好

检察听证进校园,借智借力解心结。检察办案既要遵守法定程序、正确适用法律,也要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为促进双方矛盾实质性化解,承办人决定将检察听证“搬”进校园,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此次听证会,除了双方当事人、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出席外,承办检察官特意邀请了40余名师生参与。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本案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朱某的家庭情况,并邀请案发时在场的同宿舍学生现场还原案发时看到的事实,让与会各方对案件有了更加深刻直观的认识。听证员及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基于自己各自的职业背景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一致认为双方均系在校大学生,对事件的引起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过错,学校在教育、管理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从长远来看,希望双方能解开心结,握手言和,早日回到正常地学习生活中。在场师生也表示朱某在校表现良好,给予朱某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朱某某在会上当面道歉后,孙某某终于打开了心结,同意谅解朱某某。经听证讨论,听证员、公安机关、被害人一致同意对朱某作不起诉决定。

3.迷途知返正航向法治宣讲正当时

为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承办检察官在听证会结束后,以本案为例,以看得懂、听得懂、用得上的方式为在场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在场师生均表示,通过本次公开听证,提高了法律意识,今后将主动学法、守法、用法,做守法公民。会后,朱某和孙某均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相互谅解,握手言和,并称在剩下的大学时光中,双方将互帮互助,共同学习进步。针对学校在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的疏漏,我院也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跟进问题整改落实。

本次听证会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以公开促公正,通过法治进校园,以真实案例为广大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不仅最大限度传递了检察温度,更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社会治理职能,为迷途大学生摆正了人生航向,真正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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