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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四步走” 公益诉讼助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86万元
时间:2022-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这份《磋商意见》真是帮了我们大忙,这不,文化园3.8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已经交到指定账户,咱们都可以结案了! 

  近日,阳泉城区水务部门对城区人民检察院运用磋商机制督促其履职的做法高度评价,并表示公益诉讼是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真正实现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双赢、多赢、共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黄河中游要突出抓好水土保持和污染治理,山西省地处黄土高原东部的黄河中游,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生态环境最薄弱的省份之一。今年3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和山西省水利厅联合部署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 保护黄河中游生态环境专项活动,城区人民检察院对重点单位进行走访中发现,阳泉记忆·1947”文化园是阳泉市级重点工程项目,由阳泉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于20204月开工建设,20222月基本完成一期工程建设,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审慎评估 

  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城区水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后发现,阳泉记忆·1947”文化园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整改态度积极。为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经案件线索评估,按照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磋商工作办法》规定,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运用磋商机制办理该案。 

  积极磋商 

  城区人民检察院借助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针对阳泉记忆·1947”文化园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与水务部门进行座谈交流,形成磋商意见,依法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 

  跟进核实 

  发出磋商意见后,为保证案件办理质量及磋商效果,检察机关多次实地跟进核实,督促水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整改效果。在多方努力下,文化园项目建设单位克服困难,积极筹措资金,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圆满结案 

  2022525日,文化园项目建设单位将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报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并获批复。71日,文化园项目建设单位向城区财政部门依法缴纳3.8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该案的成功办理,是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托河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凝聚多方合力的一次生动实践,不仅有效防止国有财产流失,维护了国家利益,而且对于黄土高原脆弱生态的保护和治理意义重大。 

    

  下一步,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支持和法治保障作用,坚持能动履职,推动水土保持专项行动纵深发展,以检察机关的担当和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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