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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开启刑事办案新模式
时间:2023-06-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助推社会治理升温提质。2023年6月15日上午,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携手阳泉市义工联合会,举行补偿性社会公益启航服务启动仪式。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严志勇、阳泉市义工联合会会长薛志鹏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会议由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建勋主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代表应邀参加了启动仪式。

补偿性社会公益启航服务是对于我院办理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轻微的危险驾驶、故意伤害、诈骗等刑事案件,且社会危险性较小,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的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犯罪嫌疑人,经我院审查后确定纳入“启航工程”的名单,以“预备义工”的身份由阳泉市义工联合会安排参与到“义务植树”、“义务献血”、“七色阳光助学”等多种公益服务中。服务期满后,阳泉市义工联合会对完成设定时长的预备义工进行服务记录和评价,并转交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

启动仪式上,阳泉市义工联合会会长薛志鹏、党支部书记陈占琳介绍了阳泉市义工联合会工作整体情况及近年来的工作成效,双方举行了补偿性社会公益启航服务基地共建协议会签仪式,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严志勇为阳泉市义工联合会授牌,双方进行了座谈交流,应邀参加活动的代表委员进行了交流发言。

薛志鹏会长表示,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的创新做法,赋予了公益新的含义,让不起诉的人感受到社会的包容,展现出检察为民的情怀和担当,义工联合会将积极配合检察院,帮助、指导预备义工更好的服务社会,确保服务工作效果。

严志勇检察长指出,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补偿性社会公益启航服务开辟了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和阳泉义工联合会合作共建的先河,是推动我市社会治理的创新之举,是顺应人民群众对刑事司法现代化新期待和法治文明进步新要求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在办案过程中融入检察司法人文关怀,以“检察之治”助力“社会之治”,通过以案释法、训诫教育,将拟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转变为社会治理的社会公益服务人员,修复受损社会关系,帮助犯罪嫌疑人实现正向转化,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城区检察力量。

面对近年来轻罪案件在总犯罪案件中占比不断提升的变化,我院启动“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办案新模式,是轻罪治理领域的一项创新型工作。下一步,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高度契合教育、惩戒、改造、挽救的法治精神,在不断探索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益服务覆盖范围,丰富公益服务方案,促使检察办案服务社会治理更加有力,从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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