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规定,12月14日至15日,我院第一检察部未检工作办公室对两起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不公开听证。
两次听证会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来自各界共9名人士,同时参会的还有侦查人员、社会调查员、案发学校代表、法律援助律师、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
听证会上,先是书记员向参会人员告知了权利义务,并强调了因本案涉及未成年人,需参会人员进行保密。后案件承办人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以及处理意见进行说明,详细阐述了拟附条件不起诉理由及法律依据,并向与会人员出示了有关证据。会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当场宣读了自己书写的悔过书,并公开对被害人进行赔礼道歉,取得了被害人谅解。随后,参会人员依次针对需要听证的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听证员就案件事实和证据向犯罪嫌疑人进行提问,休会十分钟后,听证员经讨论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认为检察机关的拟处理决定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彰显了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的人文关怀。最后,案件承办人对听证会进行总结,表示我院将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参考听证员及参会人员的意见,对本案作出公平、公正的处理决定。
两次听证会是我院首次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召开的检察听证会,不公开听证形式在充分保障未成年人权利的前提下,确保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也进一步规范了检察权的行使,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听证会后,未检检察官还组织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共计26人参加了我院精心准备的亲职教育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