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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院合作显威力,化解争议效果好
时间:2020-10-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做实行政检察”,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要求,在市检察院的指导协调下,与平定县检察院合力化解一起行政争议案件。

申请人是平定县某公司的一名职工。在该公司工作期间,该公司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以致申请人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长达十余年,涉及社会保险金额高达10余万元。在此期间,平定县人社局并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督促该公司为申请人补缴社会保险。申请人将平定县人社局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平定县人社局继续履职。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没有任何效果。申请人于是向我院申请执行监督。

我院审查后,依法向城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但因本案为异地管辖案件,且案件办理难度大,为保证案件取得实质性效果,我院第一时间向市检察院汇报案情,并与平定县检察院积极沟通,与城区法院及时制定化解方案,两次去往平定县人社局协商相关事宜。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海军、第五检察部主任岳华非常关心本案工作进展,多次亲自参与到化解工作中来,与平定检察院共同协调平定县政府、平定县政法委、平定县信访局等单位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解,寻求化解途径。1014日,在市检察院、平定县检察院、城区检察院、平定县人社局、平定县社会保险所、平定县信访局、平定县法院、城区法院等多个单位的参与和协调下,经过认真讨论,申请人与该公司达成共识,均同意实质性化解协议内容,申请人十几年的诉求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该案是我院与平定县检察院跨院合作办理“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工作的首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下一步,城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不断完善化解机制,总结行政争议化解经验,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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