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高晓鸣带队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人员20余人来我市学习交流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期间,晋中市院专委高晓鸣、阳泉市院副检察长杨喜平、行政检察部部长谷开元等领导及晋中市、阳泉市公益诉讼工作人员赴我市城区义井镇白羊墅村、小河村实地考察取缔养猪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情况。
在义井镇白羊墅村、小河村,我院民事行政部门负责人介绍了取缔养猪场案件的线索发现情况、诉前检察建议情况和整改情况,并与一行人进行了经验交流。
2017年12月,我院根据阳泉市院移交的线索,发现贵州王某某等5人的养猪场用未完全高温处理的泔水养猪,泔水储存池卫生状况极差,基础设施简陋,饲养场地脏乱差,各种废弃物品随地堆放,恶臭难闻,导致周围环境被污染。我院向阳泉市城区农业委员会、城区环境保护局、城区义井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截止2017年12月底,小河村2家养猪场关停。考虑到实际情况,白羊墅村的3个养猪场在剩余小猪出栏后,也在2018年7月底关停。
2017年7月1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充分利用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监督手段严格履职,办理了一批在全市、全省较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有效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